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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江苏省文物局关于加强近期文物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局),昆山市、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沭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博物院,扬州中国大运河博物馆: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加强近期文物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文物安全底线思维,强化安全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负起维护文物安全、意识形态安全、重大活动安全和疫情防控安全的政治责任,按照 “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好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各自主体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和岗位,全力抓紧抓实文物安全工作。要清醒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文物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到警钟长鸣,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夯实安全责任,做到主动抓、务实抓、用心抓,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坚决防止“事不关己”不担当、不作为现象,坚决防止工作浮于表面、责任落实流于形式,牢牢守住文物安全底线。

  二、严查严治文物安全隐患。各地要根据文物资源分布情况,结合季节性、区域性等特点,分析评估文物安全主要风险,科学研判文物安全形势,全面开展文物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排查检查古建筑群、宗教活动场所、博物馆、文博开放单位等安全事故诱因较多的文博单位和场所;重点关注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等事关人员和文物安全场所,开展安全巡查检查,对工程施工和考古工地的各个环节和区域实施全覆盖、无死角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重点整治生产生活用火、宗教活动场所用火、电气故障、易燃可燃物及危险品存放等火灾风险隐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专家指导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实施整改,真正解决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一挂账督导,逐一整改销号。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博单位,要停业或者停工集中整改。

  三、突出抓好文物消防安全。今年是全国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收官之年,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强化安全宣传警示,切实提高公众的文物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当前,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会同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进行火灾隐患排查,逐一建立清单和台账;要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一次靶向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文物工作者和参观游览人群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要指导文博单位开展一次全员岗位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要联合消防救援机构指导文博单位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灭火疏散逃生预案,并开展一次全员参加的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建立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文物消防能力建设。

  四、扎实做好汛期文物安全。汛期即将来临,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关注本地雨情水情风情汛情,适时组织研判面临的风险,及时通报提醒,周密安排部署。各文博单位要组织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将有文物分布的水库、河流和山区、沟谷等洪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区作为重点排查区域,将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文物保护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单位和场所,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全面排查可能面临的灾害险情,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策略,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

  五、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随着疫情缓解和“五一”假期到来,全省文物、博物馆单位将有序开放。各地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与卫健、疾控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会商通报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要严格做好文博场馆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查验码、“一米线”等措施,严格实行“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严格做好博物馆等室内封闭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通风措施。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要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确保员工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考古工地、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要尽量压缩施工人员规模,做好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全程管理。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督导,强力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及时总结和认真梳理本辖区内三年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江苏省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省文物局。

 

  附件:1.《国家文物局关于推进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2.江苏省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 

 

 

江苏省文物局

2022年4月22日


关键词: 邳州市博物馆 邳州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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